皮肤癌并不是单一的癌肿,它泛指发生在皮肤上的癌症,皮肤癌在我国的发病率相对很低,但在白色人种中却是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根据肿瘤研究所1988年上海市市区恶性肿瘤发病率统计资料表明,除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恶性肿瘤发病率为1.53/10万。这就说明了皮肤癌死亡率的问题。
Boring等报道,美国1991年除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新病例有60万人。据Giles等报道,在澳大利亚南部地区皮肤癌的发病率至少达650/10万,为我国发病率的100倍。据估计凡能活到65岁的美国白人,其中有40%-50%至少患过1次皮肤癌,这可能与所处的地理位置和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
皮肤癌常见有三种:基底细胞癌,棘细胞癌及恶性黑色素瘤。第一种很少会发生转移;棘细胞癌则约有2%,在诊断确实时即已经发生转移,尤其以发生于耳朵,面颊,颞部及粘膜部位者,较早发生转移;而恶性黑色素瘤,则很早就发生转移。其死亡率依治疗之早晚,治疗时是否有转移而定。基底细胞癌治疗后,约只有2%会复发。棘细胞癌,其五年生存率约92%。恶性黑色素瘤,依其发现早晚死亡率相差很大,不过,其为皮肤癌中最恶性的,则是无可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