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4月30日发布通知后,5月3日,卫生部再次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医院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同公安机关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要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卫生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医疗机构治安管理责任制,完善治安防范措施,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切实维护好医院内部治安秩序。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妥善处理因医疗纠纷等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正常诊疗秩序。
加强保卫机构和安全保卫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保卫干部和保安人员,加强相关人员保卫技能培训;要加大安保投入,配备必要的装备,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加大内部安全检查和巡查防范力度,严格昼夜巡查制度,要加大门急诊、病房巡视力度,增加巡视密度,及时发现可疑人员,消除各类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