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卫生厅印发《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的工资待遇水平,中医医院聘用的合同制护士将与编制内护士实现同工同酬。
《方案》明确,医院不得随意减少编制内护士职数,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不得随意增加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要切实保证护士福利待遇,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的工资待遇水平,医院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与编制内护士享有同等待遇,做到同工同酬、公平公正;要完善护士的绩效考核制度,考核以护理服务质量、数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重点,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收入分配、职称晋升、学习进修、奖励评优等挂钩。此举将改善聘用人员生活待遇与收入偏低、影响工作积极性和服务质量的状况。此外,各级综合、中医医疗机构切实保证临床护士配备,深入开展优质护理工程,三级中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要覆盖60%以上的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