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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实施中医药薪火相传工程

日前,河北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燕赵中医药薪火传承工程”,并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切实做好中医药师承教育工作。

该省确定了实施“燕赵中医药薪火传承工程”的总体目标,即从2012~2015年,在省、市、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中,全面开展中医药师承人才培养工作。按照高层次中医药师承人才、中医药师承骨干、基层中医药师承人才三个层次,在全省遴选3000余名指导老师,为每位指导老师遴选配备2名继承人,采取跟师临床或操作、独立临床实践、集中授课等方式进行继承学习,利用3年时间,完成继承任务。到“十二五”末,为全省培养6000余名运用中医思维、掌握中医方法、理论功底扎实、临床技能过硬的中医药师承人才。

为了把这一目标落到实处,该省还提出了不同层次中医药人才的培养计划。通过实施第三批全国、第三批河北省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和开展第五批全国、第四批河北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加强高层次中医药师承人才培养。在全省遴选85名优秀中医临床人才项目学员,拜全国各地名家为师,集各家学术所长,通过为期3年的重点培养,着力提高中医经典理论功底和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在全省遴选68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136名学术继承人,通过跟师研习,全面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专长,培养一批中医理论深厚、中医药技术精湛、品德优良、医德高尚的高层次中医药继承创新型人才。

通过发挥省、市两级医疗机构中医药专家集中的人才优势,加强中医药师承骨干培养。省中医院遴选30名学术和临床经验俱丰的中医药专家作为指导老师,省级综合医院遴选一定数量的指导老师,各区市要在市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具备一定规模、条件的民营医院中遴选20~30名中医药专家作为指导老师,建立省、市两级指导老师专家团队。同时,选拔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有培养前途的青年中医药人员,采取“一带多”、“多带一”形式,开展传帮带活动,全面继承中医药专家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到2015年,培养一批掌握中医辨证思维、熟练运用中医诊疗技术的临床型中医药师承骨干。

通过各县(市、区)全面开展基层中医药专家临床经验继承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师承人才培养。在全省县级中医医院、综合医院中遴选10名左右临床经验丰富的中医药专家作为指导老师,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分别遴选5~10名具有中医专长的中医师作为指导老师,以掌握中医药诊疗技术为目的,通过跟师实践,继承指导老师的临床经验和特色技术。到2015年,培养一批具有一定临床经验、掌握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实用型基层中医药师承人才。

该省还就加强中医药传承平台建设、完善相关保障措施等作出了决定:

一是各市积极探索中医药师承教育的长效机制,加强名中医工作室建设,支持名中医学术经验整理、学习、交流、传承工作,构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平台。开展河间学派、易水学派、补土学派和中西汇通派等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建立一批中医学术流派工作室,系统整理、发掘、总结各学术流派思想,培养中医学术流派继承人。

二是加大经费投入。省级财政负责对高层次中医药师承人才培养给予一定补助经费,市、县财政对辖区市级医疗机构中医药师承骨干培养和基层中医药师承人才培养给予一定补助经费,省级医疗机构负责本院中医药师承骨干培养所需经费。

三是制定鼓励措施,指导老师和继承人所在单位要为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创造良好的带教及跟师环境,保证足够的带教及跟师时间。继承人经结业考核合格者,符合相关规定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对成绩优异继承人和有突出贡献指导老师给予表彰,开展继承人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并出版论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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