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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中药造假不能手软

河北省安国市中药材专业市场调查中发现,一些不法商户为逃避监管偷偷进行“地下交易”和“场外交易”,在交易大厅的摊位上摆放真药,但在大厅外的库房里储存、出售的却是大宗假药。(7月12日《人民日报》)

中药材造假主要表现为染色、人为增重、掺杂使假等几种。目前,不法商贩大量进行中药材的制假售假,源于中药材价格的巨幅上涨。如,党参,以前六七块钱一斤,现在则卖到40元左右;三七,2009年的市场价为每公斤低于60元,现在则飙升到每公斤600多元。此外,中药材的质量优劣受到种质、产地、种植技术、采收加工、炮制、储存条件等诸多因素影响,非从事中药鉴定的专业人员很难鉴别真伪,也是其易造假的重要原因。中药材有它的特殊性,大多不可能像化学药一样,依鉴别标准中规定的化学成分进行鉴别,因为至今大多数中药材的有效成分不清,这就给假药材的鉴别带来困难。

正是这两个原因,使得一些中药销售和使用单位,更愿意直接从市场购进中药材饮片,而不是从饮片加工企业购进。这样,销售和使用单位得到了更大的利润,可饮片质量无法保证,出了问题,监管部门和消费者也难以追溯。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不久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中药材专业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加工中药饮片、挂靠过票经营、人工染色增重等违法违规行为。这说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打击中药材市场上存在的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不法行为的措施,一直是严厉的。我以为,要使打击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加大查处中药材制假售假的力度,至少应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提高入市销售中药材的门槛。入市经营的商户,必须先到监管部门登记备案中药材仓储地点、库房数量和库存中药材品种等信息,并签订《中药材经营质量保证书》,否则,不予发证,不准经营;二是规范购进渠道,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规经营者,一经发现,立即公开其违规情况,加大其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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