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首选中药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省选取部分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感冒首选中药试点。
感冒首选中药试点工作是指试点地区的新农合参合农民患感冒疾病后,首次诊疗选择到新农合定点村卫生室或乡镇卫生院,并且首选中药进行治疗者,只需缴纳1元钱,可享受3服中药的诊疗服务,其他费用按照新农合有关政策给予报销。每名参合农民每年最多可享受2次该诊疗服务。适用人群为试点地区的新农合参合农民,经确诊为感冒的门诊初次就诊患者。
各市至少确定1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扩大试点范围。
山东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同时制定印发《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感冒首选中药诊疗方案》,列出风寒感冒方、风热感冒方、暑湿感冒方、流行性感冒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