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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医患纠纷关键在医方

时任卫生部部长的陈竺在两会期间接受采访时,谈到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问题时说,如果说群众为了看一个大病花费很高,但由于医学的不确定性又治不好,最后人财两空,心里肯定会不平衡。一定要改革掉以药补医的弊端。如果一个医院生存、医生收入主要依靠最弱势的群体,医患关系能好吗?

著名医学专家吴阶平曾说过,医生是拿两个武器为病人治病的,既要有很好的技术,也要有很好的艺术。要用爱心和艺术性与病人交谈,一些医术很好的医生由于不懂和病人沟通的艺术,一句话没说对就有可能挨打。现在医学院和医院都很重视对医生技能上的培养,而对责任心和对病人的人文关怀强调得不够。时下,有许多医患纠纷的发生是与医生自身有一定关系的,约有40%以上是与医务人员的爱心、同情心、责任心缺失有关的。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欧美一些国家相继发起了声势浩大的“病人权利运动”,中国同样需要发起一场“病人权利运动”。从法律层面上看,医生、医院与病人虽是一种医患关系,又是一种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但现实情况是,两者之间又往往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因此,要很好地解决医患纠纷,医患双方,特别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医生和医院一方,如何积极、稳妥地处理好这种“权利义务”是解开医患矛盾症结的关键。在医患关系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始终居于主导地位,而病患者却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因为病患者与医生、医院相比,明显缺乏医学知识,甚至缺乏对自己身体状况的科学了解,更难以清楚地了解把握自己的健康状况,也正因为如此,法律应给予病患者特殊的照顾。

长期以来,医患关系高度紧张和医患纠纷日益增多,是与法律制度的滞后有着密切联系的。尤其是与病患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模糊不清紧密相关的。应该说,医患并非天敌,而是与病魔并肩作战的战友,只有相互理解,相互配合,才能尽可能地让患者摆脱病痛的折磨,让医生全身心地投入到救死扶伤的高尚事业。造成当前医患对立、矛盾激化的根本原因是缺乏医疗服务的法律理念。在复杂的现实生活中,只有明晰的法治理性才能为患者和医生之间的理解提供支撑框架。对于作为弱体群体的广大病患者来说,依法维权仍然任重道远,因此切实掌握现行法律法规赋予病患者的权利,提醒病患者注重自我保护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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