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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给力”基层中医药服务

河北省石家庄“国家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市”建设今年进入整体推进阶段,将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加强社区中医药工作,促进中医药在公共卫生服务中发挥作用,推进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构建符合医改要求、体现石家庄特色的中医药服务新模式。

全面加强社区中医药工作。巩固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运行机制,创建20个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服务功能,在5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国医馆”,形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堂一馆”中医药工作模式,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中医药服务需求。以“成立一支中医家庭医生团队、推广一批中医药慢性病防治项目、培训一批中医家庭保健员、开展一项中医特色文体活动”为主要内容,创建10个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社区,采用中医药手段对社区居民进行连续性全程健康管理。加强农村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中医药“百镇千村千人”工程,在100所乡镇卫生院建设“国医堂”式和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创建1000所中医药特色示范性村卫生室,对100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开展中医药理论、技能和适宜技术培训,进一步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

继续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石家庄将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作为单独一类列入国家基本公卫服务项目,中医药服务项目经费占到基本公卫服务总经费的10%。探索将在校学生和老年人呼吸道疾病纳入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深入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在12个县级中医院成立“治未病”基地,在4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治未病”指导室,进一步优化服务内容和工作流程。切实规范中医养生保健和中医美容机构管理,抓好机构、设备和人员准入,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调理师培训。大力实施中医药防治慢性病项目,为5000名低保老年哮喘、高血压或糖尿病病人,免费开展穴位敷贴冬病夏治和中医适宜技术防治,探索独具特色、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中医药公共卫生服务模式。

推动县级公立中医院综合改革。将在8个县级中医院建立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投入补偿机制、体现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的价格形成机制、有利于中医药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收入分配机制、有利于中医药人才成长的用人机制等,逐步解决“以药养医”和“以西养中”的问题。在4个县(市)继续推进农村中医药县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对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和村卫生室实行统一机构设置、人员调配、技术服务、饮片配送、业务管理、绩效考核。以市中医院为龙头,确定部分县级中医院、民营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石家庄市中医医疗联合体,实行一体化管理,形成上下联动、双向转诊、分工协作的区域医疗协同运行模式。在全市卫生信息化建设统一规划框架内,打造一批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数字化”县级中医院。

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落实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编制,出台优惠政策,招聘一批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医药人员。分批组织200名中青年乡村中医医师,到中医医学院校和市级医院参加为期60天的理论学习和观摩培训。深入开展市、县、乡、村四级师承教育,遴选100名指导老师,通过“师带徒”的方式,培养一批基层实用型中医药人员。组织确有专长人员认定工作,纳入乡村医生管理,筛选一批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在省中医院、市中医院和2~3个大型民营中医院设立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完成200名基层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及中医技术骨干培训。开展“社区知名中医”评选活动,调动基层中医药人员积极性。

石家庄市卫生局局长李志宏介绍,在今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召开后,石家庄市政府立即召开“试验市”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加快“试验市”建设的扶持政策。财政部门对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中医预防保健调理师培训、慢性病中医药防治等项目给予经费支持;人社部门在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上对中医药报销比例给予倾斜,制定乡镇和社区基层中医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本土化”政策;物价部门制定体现中医药技术价值的服务价格政策,提高名老中医诊查费,提高中医药适宜技术治疗费;食药监管部门遴选一批临床效果好、价格低廉的中药制剂,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农业部门确定一批“市级中药材种植示范园”,做好中医药种植和加工;卫生部门切实履行好“试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对“试验市”重点任务进行督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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