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近日组织全省各地卫生监督部门,开展2013年中医规范服务大检查。要求各地监督机构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执行中医药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和中医药特色诊疗的监督管理,开展对中医药特色诊疗服务包括个性化的中医辨证论治,中药治疗和中药调剂、中药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等进行大检查,强化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各地因地制宜,认真制定本地区中医医疗服务监督方案,加大执法力度,保证监督工作质量,按时上报工作进展。检查中要认真区分不同的违法行为,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存在的不规范行为,给予处罚并责令整改;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法诊疗服务的行为,进行细致的调查取证,一经查实,不但要依法处理,符合移送条件的要移送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