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政府出台《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将连续5年在全国范围内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招聘1万名中医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针灸推拿、中药学、医学检验等专业毕业生。
《意见》将按照优先考虑贫困县、山区县、医疗人才急缺县的原则,根据各县医学人才实际需求,每年向各县下达招聘计划。应聘者须签订定向服务协议,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连续工作5年以上。
《意见》制定多项优惠政策。招聘对象在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省级、县级财政按7:3的比例,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山区县、贫困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在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