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工作,共有6个区、县被列为建设单位。
石家庄市裕华区、桥西区和秦皇岛市海港区为全省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单位,石家庄市元氏县和邯郸市邱县、肥乡县为全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单位。建设周期自2013年8月至2015年8月,为期2年。
省中医药管理局要求,各建设单位在建设期内,每年将建设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出现的重大问题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和省财政厅。建设周期结束后或提前完成建设计划的,建设单位须及时向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提出申请评审验收的报告。通过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组织的预评审后,由设区市卫生局、财政局向省中医药管理局、省财政厅提出正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