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开展首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申报认定工作。
通知明确了两类培养基地的申报条件,从基本条件、教学条件、培养科室要求等方面确定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要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分为临床培养基地和基层培养基地两类。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医疗机构,可填写申报表报送至所在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
申报的医疗机构应为省级中医住院医师、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基地。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根据提交材料综合考虑本省(区、市)区域卫生规划及中医药服务需求等因素,确定本省(区、市)推荐医院,于2014年1月15日前统一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根据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申报材料,以及各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开展情况,逐批公布基地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