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台的2014年黑龙江省中医药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继续落实各项扶持中医药的政策措施。同时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文化产业和中医药服务贸易,更好地利用中医药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要点》明确,今年该省各级各类中医机构要继续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调研和督导,进一步完善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医保和新农合政策,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和中药纳入报销范围,稳步落实有关“适当提高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等扶持促进中医药事业的政策措施,不断促进中医药的服务与利用。
《要点》提出,要全面落实《中医药十二五规划》。对本省《卫生事业十二五规划·中医药部分》执行情况调研梳理,掌握规划完成进度并加强督导,综合运用政策、经济、行政各种手段推动实施。同时,进一步探索完善鼓励使用中医药的有效机制和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推进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和中医医疗联合体试点,探索加强县级中医医院中医药特色科室能力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要点》指出,全省要加快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文化产业,鼓励中医药机构出版中医药养生书籍,制作中医药养生节目。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设,整合省内五A级景区的自然资源和中医药服务资源,探索建立融旅游与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
《要点》要求,全省须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进一步抓好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中的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升服务人口的覆盖率,提高中医预防保健水平。同时,要加快研发中医药健康服务技术和产品,引导全省中医药科研、医疗单位根据百姓需求,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开发一批适宜基层和家庭应用的中医药技术和产品。此外,还要加强对针灸师、按摩师等中医药健康服务技能型人才培养,鼓励省中医药学校毕业生参加省劳动厅中医药职业技能资格考试,为中医药健康服务业提供职业技术人才。
日前出台的2014年黑龙江省中医药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深化医改中的作用,继续落实各项扶持中医药的政策措施。同时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百姓健康推进行动,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文化产业和中医药服务贸易,更好地利用中医药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