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由深圳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等联合开展的2013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评选结果揭晓,《深圳经济特区中医药条例》以60余万张得票获选。
《条例》得到广泛认可,特别是得到全国卫生计生、中医药系统同仁以及深圳老百姓的大力支持。《条例》有力保障了中医药服务参与医改,推动中医药的市场化、法制化进程,着力破解看病贵、看病难这项民生难题,特区政府正多措并举,努力打造一条人人“病有所医”、“病有所防”的健康之路。《条例》立法质量很高,它是全面系统的专门法,是促进中医药发展的保障法,是规范管理的行政法。
《条例》实施3年来,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成为该市数量增长最快的医疗机构。截至2013年底,全市中医馆、中医坐堂医诊所共112家,比2012年末增长了22.62%。其中中医馆53家,中医坐堂医诊所59家,吸引医务人员500多人从业,副高职称以上者100余人,全年诊疗人次60余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