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务(扩大)会议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安排了第二季度重点工作,强调全力推进中医药深化改革,尽快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同时,抓紧成立局改革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立法、政策等专家咨询机制,完善重大项目、重大政策的科学决策机制。
加快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基本完成《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的编制工作。推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协调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出台《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标准》,研究制定中医类别医师在非医疗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服务的要求,印发《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科研纲要》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制订中医药健康旅游基地建设标准。协调民政部、卫生计生委推动开展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在第三届京交会上举办中医药板块活动,确定首批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单位。
着力推动中医药发展列为国家战略。完成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为编制中医药发展中长期专项规划提供依据。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争取将中医药发展中长期专项规划纳入国家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计划。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推进《中药材产业中长期(2014—2020年)发展规划》印发实施。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做好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编制。完成中医药海外发展战略研究,并积极协调争取设立专项推动实施。做好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开展规划编制专题研究。
扎实推进中医药参与医改。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提出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提出破除“以药养医”、理顺医药价格的中医药政策措施。研究起草城市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中医医疗联合体试点工作方案,以及中医分级诊疗办法。推动完善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与应用的政策措施,研究起草在全民医保中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的文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方式改革试点。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启动研究拟订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并开展试点。提出鼓励支持社会办中医和推进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的政策措施。
加快推进中医药法立法进程。尽快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抓紧协调国务院法制办修改完善法律草案,按程序早日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着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和督导工作,启动2014年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推进中医医院多专业一体化和中医综合诊疗服务模式工作,总结服务模式并研究制定推广实施方案。继续开展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部署检查评估工作。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印发“十二五”中医重点专科建设中期评估细则和工作方案,研究起草国家中医重点专科五年建设规划。加强中医医院管理,研究制定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方案。联合卫生计生委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专项推进行动,推动妇幼保健机构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纳入局重点专科相关病种协作组开展专科专病协作。探索中西医结合办院模式和服务模式,开展民族医医疗技术整理,完成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中民族药应用情况调查。
着力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完成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工作。推进中医药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启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推进中医药毕业后教育体系建设,加强中医住院医师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基地建设。推进中医药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实施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推进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人才工程。
着力推进中医药协同创新。加强中医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中医药协同创新机制,研究制定加强中医药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产学研协同创新政策。深化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进临床研究基地重点病种临床科研共享系统联网,落实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拓展重点病种研究新领域,组织开展基地验收。开展中药资源普查试点,组织和指导16个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完成建设规划。加强科研项目管理、促进成果转化,制定落实加强改进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具体措施,建立中医药科技成果信息服务平台。
着力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组织开展2014年“中医中药中国行—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做好“中医中药台湾行”各项准备工作。继续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推动“中国中医”频道尽快上线。完成中医药事业发展白皮书。做好中医药新闻发布等重大宣传计划的落实,研究制定涉及中医药事件舆论的应对和处置方案。
深化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双边合作,落实政府间协议。研究推动中医药纳入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措施。提出中医药参与孔子学院和海外文化中心建设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深化多边合作,推动世界卫生组织大会通过传统医学决议。加快中医药标准国际化进程,推进世界卫生组织传统医学疾病分类工作。深化两岸四地联系,支持举办两岸四地中医药发展与创新论坛,召开海峡两岸中医药工作者第四次会议。
统筹好其他中医药工作。如推进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开展中医药标准推广研究基地(试点)建设单位评审验收。出台《中医药政策体系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年)》和《中医药政策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完善中医药健康服务监督会商应对工作机制,开展对以中医研究机构为名进行医疗活动的领域整治试点。加快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重点做好推进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中医药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建立管理与实施机构、细化项目建设方案、制定技术实施方案。
坚持不懈抓好机关建设和廉政建设。抓好党的建设,推进“五型机关”建设,加大干部培养和管理力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