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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部门负责卫生和中医药工作

为做好今年的政府工作,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确定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资委、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中医药局、中央编办等负责卫生工作。

《政府工作报告》中,加强卫生等社会建设部分的内容包括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巩固全民基本医保,通过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320元,加强城乡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创新社会资本办医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加强全科医生培养,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提高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地方病防治能力,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增加到35元。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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