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发布《黑龙江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提出全省67个县(市、区)政府办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启动综合改革。自9月1日起,41个试点县(市)办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除中药饮片外,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施零差率销售。
方案提出,到2014年底前,每个县(市)要办好1至2所县级公立医院(含中医医院),未设中医医院的县(市),综合医院要健全完善中医医药(民族医药)相应科室,保证能较好提供中医医药(民族医药)诊疗服务。
方案明确,要通过基本医保政策、引导广泛开展中医药特色优势比较突出、临床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药诊疗服务;中药饮片暂不取消加成政策。
7月14日,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举办全省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院长培训班,解读该方案,并安排部署有关医改工作。要求各地在深化医改中,要考虑到中医中药、民族医药的特殊性、重要性,将优惠中医药、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发挥好、落实好。(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