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厅局长座谈会上,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介绍,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的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进行了机构改革,不少地区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目前,作为卫生计生委(卫生厅)管理相对独立的副厅级局8个,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加挂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牌子、未明确级别的9个。作为卫生计生委(卫生厅)正处级内设机构和其他机构管理的正处级局12个。作为卫生计生委(卫生厅)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15个副省级城市,成立中医药管理局的6个,其他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中医处。
《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印发后,黑龙江、山西、上海、福建、江西、宁夏等地已印发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提出落实措施。吉林、广西、云南等地正在制定实施意见。江苏把中医药作为重点内容纳入该省制定的加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和规划中。
不少地方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河北将省中医药局升格为卫生计生委管理的副厅级局,河南、贵州增加了省中医药管理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湖南将省中医药管理局调整为省卫生计生委管理的副厅级行政部门。海南成立了省中医药管理局。重庆新组建的市卫生计生委同时加挂市中医管理局牌子,委主任兼任局长,同时任命一名专职副主任分管中医工作。吉林9个市州、60个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全部加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