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北省名中医评选工作的通知》,将在全省推荐120名候选人,并从中评选出50名河北省名中医。
《通知》要求,参评报名者需热爱中医药事业,医德高尚,中医理论扎实,学术成就突出,享有较高声誉,在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重症等方面有独特的中医诊疗技术、方法和疗效;受聘正高职满5年,并连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25年;每周从事临床诊疗累计时间不少于4天(离、退休人员不少于2天),其中门诊不少于1天。同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管优秀专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曾经或正在担任省级及以上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国家中医优秀临床人才项目学员等可作为参考条件。
《通知》明确,此次评审工作由该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领导小组共同组织,省中医药管理局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评选工作将按照个人申请、逐级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省名中医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等程序进行。评审结果在全省公示后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授予“河北省名中医”称号并进行表彰。(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