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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提升工程初见亮色

吉林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中期督导结束,近日,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评估认为,自提升工程实施以来,吉林省各地区累计投入经费达2.18亿元,使县级中医院龙头建设得到有效加强,基层乡镇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提升。

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整体部署,由吉林省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组成的3个工作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对全省提升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中期督导。

吉林省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家,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并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占比为86%;乡镇卫生院784家,配备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并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占比为76%;社区卫生服务站110家,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占比为65%;村卫生室9145个,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占比为61%。

2014年,吉林省将50个便民中医馆建设工作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工程。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标准》,并为每个建设单位补助经费5万元。截至目前,50个乡镇卫生院便民中医馆已有34家乡镇卫生院完成建设任务,16家乡镇卫生院将于11月底完成建设,年底前50个乡镇卫生院便民中医馆能够全部建完。

吉林省规定“参合农民患者在县及县以下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使用中医药及中医适宜技术的,在新农合报销补偿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将符合要求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定点医疗机构院内制剂,纳入新农合药品目录。

吉林省开展了一技之长人员纳入乡村医生管理工作,启动了基层卫生服务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项目。此外,该省还坚持把中医药人才引进与培养作为抓好中医药事业的头等大事。长春市二道区制定了基层卫生人才引进三年规划,连续3年通过公开招录的形式为卫生系统招录卫生专业大学毕业生57人,其中中医专业13人。通化市柳河县、辽源市东丰县、白山市靖宇县积极探索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纵向流动机制,扎实开展县乡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

吉林省要求各市州借鉴长春市试点经验,开展民营中医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工作。各市州确定1个市县开展试点,明确规范化管理内容,细化工作措施。其中,吉林市、四平市及辽源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民营中医医疗机构规范化管理,并将民营中医院等级评审纳入省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范围。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邱德亮介绍,今后,无论是中医馆建设,还是医保政策倾斜、基层人才培养,都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以提升工程为契机,探索建立全面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长效机制,保障基层中医药事业能够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中国中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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