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该局将组织遴选和推荐5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项目,其中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限推荐1项,中国中医科学院限推荐3项,于12月10日前将推荐函及推荐书报送至该局科技司。
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论著应于2012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推荐国家科技进步奖项目应于2012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推荐项目应为获得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或经科技部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
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国家科技奖评审。同一技术内容不得重复推荐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评审。(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