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新闻办公室和中国中医药报社共同主办的2014年中医药十大新闻评选昨日揭晓。此次评选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意义重大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标准,经推荐、初评、终评等程序最终评出2014年中医药十大新闻。
1、《毛泽东年谱(1949-1976)》首次披露毛泽东关于中医药工作系列论述,在卫生和中医药行业引起强烈反响。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撰出版的《毛泽东年谱(1949-1976)》6卷本正式发行。《年谱》首次全面披露毛泽东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韩洪洪对此作了系统研究和整理,阐述毛泽东提出的把中医提到对全世界有贡献的高度、号召西医学习中医等重要论述,对当代中医药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2、隆重表彰第二届国医大师,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亲切接见国医大师代表并发表重要讲话。
10月3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举行第二届国医大师表彰大会,授予干祖望等29位德艺双馨的老中医药专家“国医大师”荣誉称号, 追授巴黑·玉素甫“国医大师”荣誉称号,表彰他们为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会前接见国医大师代表,并在座谈中深刻阐述中医药是我国独特的卫生资源、潜力巨大的经济资源、具有原创优势的科技资源、优秀的文化资源和重要的生态资源,强调挖掘利用好这5种资源,具有重大现实和长远意义。
3、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加快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国家中医药局推进全面深化中医药改革工作,4月成立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提出改革的总体思路和2014年工作方案;8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工作的指导意见》;12月召开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和第三届国家中医药改革发展上海论坛,探索化解中医药事业发展体制机制性障碍的理论依据和实践途径,研究中医药改革发展前沿问题,提出抓紧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同时,成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改革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中医药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撑。中医药全面参与医改成效显著。
4、《中医药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
7月,国务院法制办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从1983年中医药立法倡议首次提出,历经31年,中医药立法终于走到重要节点。全国多家主流媒体予以报道,引发业内人士和普通民众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
5、《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发布,“中国中医”微信正式上线,养生科普途径多样规范。
5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向大众普及中医养生保健基本理念和知识,并于10月正式启动中国公民中医养生保健素养调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中医”正式上线,运用新媒体手段向民众传播中医药养生保健科普知识。此外,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与国家卫生计生委明确了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禁止开展的服务项目及内容,进一步规范养生保健市场。
6、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ISO首次发布中医药国际标准,世界卫生大会通过我国发起提出的传统医学决议。
2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颁布《一次性使用无菌针灸针》国际标准,这是ISO发布的首个中医药标准。随后又陆续发布《中医药—人参种子种苗—第一部分:亚洲人参》《中医药学语言系统语义网络框架》和《中医药文献元数据》3项中医药国际标准。5月,世界卫生组织第67届世界卫生大会审议并通过了由我国发起并与马来西亚、韩国等联署提出的传统医学决议,确认了传统医学的重要性和价值,敦促各成员国酌情采用和实施世界卫生组织2014-2023年传统医学战略。
7.中药安全性研究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1月,由军事医学科学院高月研究员领衔的“中药安全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荣获2013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这是中医药项目第三次荣获该奖项。该项研究首次建立了系统的中药安全性研究实验方法和技术平台,揭示了中药毒性的分子生物学机制,从毒性成分和药物代谢酶角度揭示了中药配伍“反”与“不反”的本质,丰富和发展了中药的配伍理论,支撑了创新药物的研发,推动了中药的现代发展。
8、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民族医药首次颁发科学技术奖。
11月,由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和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举办的首届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颁奖大会召开。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登记的民族医药科学技术领域唯一奖项,共设立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奖、民族医药传承贡献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等6个奖项。
9、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贸易积极推进,探索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2月,国家旅游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签署协议,发挥各自优势,建立合作机制,推动各级旅游机构与中医药的全面合作,共同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商务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确定首批19家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骨干企业(机构)和8个中医药服务贸易先行先试重点区域。5月举办的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上,18项服务贸易项目现场签约,签约金额2.8亿元。
10、医教协同,全面推进中医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
6月,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6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全面启动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围绕建立医教协同工作机制,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会同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相关部委,加强部门间、系统间协同协作,启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全面推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探索建立中医药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具有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初步形成了教育、卫生计生、中医药共同推进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新局面。(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