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国中医、中西医结合发展,全国政协委员、福建中医药大学林绍宾教授建议,修订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推动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与人才培养。
根据我国现有国情,及时修订有关法律法规,调整医师类别设置。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可在各级医疗机构的中医、临床、中西医结合相关科室执业;允许临床医师在依法取得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类别中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类别的医师资格后,在从事相关专业范围内按照所取得的医师资格依法注册执业。
修改补充医师资格考试规定。实施以技术准入为主、学历身份为辅的医师准入制度,放宽临床医师报考类别限制,应允许高等院校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工作2年后报名参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允许高等院校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报名参加西医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应允许2010年6月以前已经从事临床医疗、辅助医技科室等工作,具有高等院校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报名参加临床医师资格考试。
出台倾斜、鼓励政策,加强中医、中西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建议在培养、留住中医、中西医结合人才,提高中医药人员待遇等方面制定倾斜政策,以利于中医、中西医结合、中医药人才脱颖而出,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中医、中西医结合防病治病的需求。(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