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工商局发布今年第二期虚假违法广告公告曝光12起包括处方药广告、食品广告、医疗广告三类医药虚假违法广告分别存在违规发布处方药广告、利用专家访谈等误导消费者、广告表现形式中含有保证治愈等问题。
它们分别是 “冠通益脉康胶囊”、“藏福康十五味黑药胶囊”、“陆陆通人参再造丸”、“印度选停癣药膏”、“天津同仁堂冠脉通”等5起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律、法规规定;“纤体梅”普通食品、“泄油瘦身汤”普通保健食品、“郑多燕减肥晚餐”普通食品、“苗红蜂胶软胶囊”保健食品等4起食品广告出现与医疗用语、药品相混淆的用语;“都匀同济医院男科”、“六盘水欧亚男健医院”、“贵州武警总队医院白癜治疗中心”等3起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涉及医疗技术疾病名称,发布禁播涉性低俗广告。(中国中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