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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食物与药品搭配禁忌

中药的配伍禁忌,是指在复方中,某些中药不宜互相搭配运用。早在《本经·序例》对“七情”的描述中就说:“勿用相恶、相反者”,这一直是后世配伍药物的禁忌依据。其中,相恶、相反,是被建议禁止配伍的种类,“十八反”便是其中代表。相恶与相反所导致的后果各有不同:相恶配伍只是降低药物的某些性能,有些药物通过减低其某些性能可以减轻或消除它的副作用而更有利于病情,则又是一种可以利用的配伍关系,所以并非绝对禁忌;而相反配伍,则可能危害患者的健康,甚至危及生命,故相反的药物原则上禁止配伍应用,医生在开具处方的过程中会注意避免此类药物合用。

然而鲜有人知的是,中药与我们的一日三餐也会有搭配的禁忌!时下人们常说“药食同源”,有些食物常可用作药物,有些药物同时也是食物。因而,食物本身也有四气五味,食物与食物、食物与药物之间也都存在搭配的禁忌。

服用中药时不宜吃生萝卜(服理气化痰药除外),因萝卜有消食、破气功效。特别是服用人参、黄芪等滋补类中药时,萝卜会削弱人参、黄芪的补益作用,降低药效。

一般服用中药时不要喝浓茶,因为茶叶中的某些物质会使中药的某些有效成分变得难以吸收,尤其在服用“阿胶”时更是如此;如果实在是太爱喝茶,可以少喝一些绿茶,并且最好将饮茶时间放到服药3小时以后。

服用清内热的中药时,不宜食用葱、蒜、胡椒、羊肉、狗肉等热性的食物。在服用温中类药治疗“寒证”时,应禁食生冷食物。此外:甘草、黄连、桔梗、乌梅忌猪肉,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鳖鱼忌苋菜,鸡肉忌黄鳝,蜂蜜反生葱,天门冬忌鲤鱼,荆芥忌鱼、蟹、河豚、驴肉,白术忌大蒜、桃、李等等。而以上种种总结归纳,其实也都属于中医药理论中所讲“配伍禁忌”。

“吃药不忌口,坏了大夫手”,这句老话便是讲药食不可乱配的道理,如若全然不顾,轻则影响药物效果,重则产生毒性或引发不适。大夫可以掌控药物配伍的“十八反”、“十九畏”,然而却无法掌控家中我们自己的饮食行为,因此在用中药治疗疾病、调理身体或养生保健的时候,应当特别注意药食禁忌,避免不良搭配,毕竟,要是因为吃顿饭而出现“用药无效”或者“治病反伤身”的情况,那就实在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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