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副院长李慎明代表建议,“将中医的非药物疗法作为我国健康产业和医疗战略资源的发展重点之一”。
李慎明在建议中提出,将中医非药物疗法和日常简单保健手段相区分,把具有治疗作用的非药物疗法的管理职能明确划归国家中医药局;调整医保制度对中医非药物疗法的价格管理政策,提高非药物疗法的收费标准和报销比重;加强政府对中华医药非药物疗法传承的保护和扶持;加大政府科研资源对中医非药物疗法的科研支持力度;加强非药物疗法科普教育;对各地区信誉度高、疗效明显的非药物疗法予以政府褒奖。